請領資格:
一、勞保年資滿280天,生下寶寶。
二、勞保年資滿181天,提早生下寶寶(早產)
三、若已經退保勞保,需符合以上投保天數,且在勞保期間內懷孕,在退保後1年內生產或早產。
請領應備文件:
一、生育給付申請書及收據
二、嬰兒出生證明書(若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)
給付標準:
一、103年5月30日前生產-
金額=平均月投保薪資(生產前六個月)x1個月
二、103年5月30日(含當日)後生產-
金額=平均月投保薪資(生產前六個月)x2個月
注意事項:
一、若是雙胞胎以上,按比例增給。
二、請求時效權:五年
資料來源:勞工保險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