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給付

請領資格:

一、勞保年資滿280天,生下寶寶。

二、勞保年資滿181天,提早生下寶寶(早產)

三、若已經退保勞保,需符合以上投保天數,且在勞保期間內懷孕,在退保後1年內生產或早產。

請領應備文件:

一、生育給付申請書及收據

二、嬰兒出生證明書(若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)

給付標準:

一、103年5月30日前生產-

金額=平均月投保薪資(生產前六個月)x1個月

二、103年5月30日(含當日)後生產-

金額=平均月投保薪資(生產前六個月)x2個月

注意事項:

一、若是雙胞胎以上,按比例增給。

二、請求時效權:五年

 

 

資料來源:勞工保險局